1、 离退处工作人员收到离退休教职工的来信来访后向离退处负责人报告。
2、 离退处工作人员和领导共同做好检查认识和接待工作。
3、 属离退处职责内能解释、能办理的事立即办理,非离退处办理的事实时向学校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反映。
4、 离退处或相关部门向来访人反映办理结果。
下一条:离退休教职工申请加盖学校公章流程
版权所有:广州医科大学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技术支持:信息与数据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科大学 联系电话:81340096 8134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