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办事须知

离退休暂存工资领取相关工作说明

   时间:2023-08-03   点击数:

一、领取流程

1、提交材料

领取暂存工资的离退休教职工,向离退处提交相关材料,离退处审核、整理材料后,交换到学校人事处工资科。(2-3个工作日)

2、查询金额

人事处工资科收到领取暂存工资材料后,通过OA查询领取暂存工资额度,并记录领取年月份起止的时间段,填写发放存根条。 (1-2个工作日)

3、发放审批

根据发放的金额,走经费支出审批表签字流程。其中金额大于5万的,需要人事处、财务处处长、分管副校长以及分管财务副校长签名;大于10万的,需要人事处、财务处处长、分管副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正校长签名。(3-7个工作日)

4、财务报账

人事处工资科将审批齐全的材料,交给财务前台报账处理,财务进行审核与记账,审核无误后出纳向银行办理转账手续,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办理时间为准。(2-4个工作日)

5、明细交换

财务处理完毕后,导出暂存工资明细单,人事处工资科将暂存明细交换给离退处,供老同志了解本次领取工资明细账。(1-2个工作日)

二、领取暂存工资所需材料

1、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特别领取人为外籍的,最好能够提供清晰显示户名的账户纸质或照片材料,以免因户名错误导致转账失败)。

2、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领取暂存工资委托书(无论是本人领取,还是委托他人领取工资,均填写“领取暂存工资委托书”并签字盖拇指印。如为本人领取,需在领取暂存工资委托书上填写委托人姓名、证件号码、银行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信息等)。

4、经费支出审批表

5、全程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附上委托公证书,以及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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