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常用服务

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

   时间:2023-08-03   点击数:

一、受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老年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1)无传染病或传染病已治愈,或经传染病专科医院诊断无传染性的;

2)无患严重精神障碍且无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及不存在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

3)已按规定接受老年人照顾需求评估且评估结果在有效期内的。

此外,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老年人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材料清单

1 烈士证明书或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

2 优抚证

3 经济困难的孤寡老人出具个人承诺书

4 国家、广东省、广州市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奖章)或证明..

三、咨询电话及网址

广州市民政局政务服务-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483164

四、网上办理流程

1.注册账号;

2.申请老年人照顾需求综合评估;

3.网上申请轮候;

4.网上初审;

5.进入轮候队列;

6.资格核实;

7.办理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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