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年满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和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件的常住外埠老年人。符合发放对象的老年人,可提前两个月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或在“穗好办”APP、“粤省事”小程序等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办理首次申请业务。
【办理材料】
首次申领业务
1.本市户籍老年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白底小一寸证件照(近三个月拍的照片)。
2.驻穗部队离退休军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军官证(含文职干部证)或退休证原件、驻穗部队单位证明、近三个月照小一寸白底照片。(此业务需在市老龄办办卡窗口办理)
3.外省市(含归国华侨)老年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广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原件、近三个月照的小一寸白底照片。
4.港澳台地区老年人提供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近三个月照小一寸白底照片。
备注:
1.委托他人办理,除前款材料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2.可使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代替纸质版居住证办理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新申领、补换卡,升级续期)业务,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具有同样效用。
补卡、换卡业务
1、户籍老年人(含驻穗部队离退休军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外省市(含归国华侨)老年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广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地区老年人提供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4、换卡业务应提交旧卡。
委托他人办理,除前款材料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办理入口及流程】
➤“粤省事”小程序
办理入口:
办理流程:
1、使用微信扫一扫,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2、进入“粤省事”首页,点击“办事”;
3、选择“人生事”,再选“养老退休”--“广州老年人优待卡核发”--“开始申请”;
4、选择“老年人优待卡申领”,进入申领界面。
➤“穗好办”APP
办理入口:(点击下载)(用手机打开)
办理流程:(系统存在更新迭代,操作页面以实际为准!)
1、 下载并打开“穗好办”APP首页,进入“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专区;
2、 下滑选择“卫健服务”,点击“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的核发”进行办理;
3、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人员类型(本人办理或他人代办),进行办理人身份校验,确认之后点击“确认”即可。
【领卡要求】
新申领业务在受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卡。领卡方式可选择到街(镇)政务服务中心领卡或邮政快递到户服务。
【升级、续期业务要求】
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提前一个月通过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应电子政务自助设备办理优待待遇升级手续。
自2021年10月19日起申领、补换的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设置2年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老年人可通过街(镇)政务服务中心、自助续期终端或者网络服务平台办理有效期续期手续。
【优待权益】
1、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享受半价优惠。
2、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免费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
3、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在本市公立医院就医,享受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减收1元(专家特需、特优门诊除外)。
4、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且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办理公证时,公证费予以减半。65周岁以上且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办理公证时,公证费予以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