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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办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21]5号(3)

   时间:2023-11-21   点击数: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粤教办〔20215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

学习贯彻《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

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

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党组),各高校党委、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党委:

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党〔202134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时代教育关工委重要性的深刻认识

建立关工委组织是党和国家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重视发挥老同志特殊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发展和中华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先后多次就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大历史意义,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关工委是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将关工委工作纳入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总体格局,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思政工作体系,纳入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责任范围,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分管领导到位、组织协调到位、关心支持到位。要创造条件、鼓励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五老”的优势,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时代教育关工委全面建设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关工委组织建设的领导。高校关工委要按照要求建立“双主任”制,即由现职领导、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关工委主任,从组织机构上保证现职领导主导作用和老同志主体作用的发挥,做到主导重视到位,主体认真执行,主动作为,推动领导班子高效运作。推进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建设,常态化组织有“五老”参加的育人活动,增强二级学院关工委的活力。完善校院(系)两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机制,将关工委工作纳入校院(系)两级党政议事日程。

重视建立民办高校关工委组织。积极创造条件,从教育行政部门、公办高校聘任已退休的“五老”骨干,组建民办高校关工委机构,下大力气动员聘任“五老”志愿者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鼓励支持民办高校关工委主动与公办高校关工委联动,资源共享,促进民办高校关工委活动开展,建立健全符合民办高校实际的关工委运行机制。

大力推进普通中学(含中专)、小学关工委组织建设。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可根据需要在中心小学建立关工委组织,发挥中心小学的辐射作用。积极推动幼儿园建立关工委组织。

(二)加强队伍和班子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用心用情动员理想信念坚定、经历阅历丰富、师德师风高尚、关爱学生的“五老”加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壮大关工委工作队伍。

精心选准理想信念坚定、奉献精神好、群众威望高、热心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的老同志担任关工委主任,配强关工委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变动、身体、年龄等原因缺位的,要及时补充到位,由同级党组织发文任命。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形成正常的交替制度。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关工委日常办事机构建设,选优配强负责人,充实工作力量,强化人员监管。

三、进一步加强对新时代教育关工委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力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关工委工作,要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分管领导考核内容。党委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听取关工委的汇报,指导关工委的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办公室、组织、宣传、学工、思政、安保、教务、财务、人事、离退休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大力支持关工委工作,关工委要主动与学校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合力和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思想、学习、生活、医疗等方面关心老同志,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活动场所、工作用车、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将关工委的工作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安排,为“五老”发挥作用提供经费保障。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和坚持日常工作的“五老”,解决必要的交通、通讯、误餐、图书资料等工作经费。对经关工委批准,为学生作报告、讲党课和参与教师培训等的“五老”,按现任同级职称教师课时费标准予以补贴。对因工作需要并经批准的驻会关工委领导和返聘的办事机构的“五老”,应执行本单位返聘人员有关规定。对担负关工委工作的“五老”骨干,应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探望慰问,相关经费从工作经费列支。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并于2021122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秘书处。

联系人:杨来春;电话:020-3762793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省教育厅政务大厅313房。

邮箱:gdsjyxtggw@gdedu.gov.cn


附件: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

2021713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校对人: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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